2016-12-06

路人的意見

以他人的視角,當然可以輕鬆說:
你的決策是錯誤的、你的判斷不是最好的、你的策略有可笑的漏洞,三歲小孩也看得出來。

那是因為他們是他人,他們不知道你蒐集到的資訊,你為了其他利害關係者做的考量與準備,為了那些不能說出口但仍要傳達的訊息而設置的細節。

他們沒有義務站在你的視角。他們看不到你看的東西,也沒有義務要看到--這正是為什麼路人的意見,我們應該要把它就安置在路旁;往心裡去就本末倒置了。這或許是一個人/ 企業變得高傲而惡名昭彰的開端,但不專注看著目標想辦法達成的話,這些犧牲最後都不會有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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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個角度,世界上離譜的決策何多。當我覺得離譜到我會笑的時候,我可能不是他眼中的利害關係者,我沒有他掌握的資訊、不知道他真正的目的。



2016-10-05

努力

不是你的生活過得比較好,就代表你比人家多付出了多少努力。看多一點,再看多一點,你會發現其實你就是比人家幸運。這實在沒什麼好值得那麼驕傲的。

2016-05-17

‘Dealing with Ambiguity’



‘Dealing with Ambiguity’

從2016年開始我就一直被這句話挑戰。

如果是以前問我,我大概會毫不猶豫自信回答 "I'm good at dealing with ambiguity.",那是因為我們的工作性質就是充滿了 ambiguity。無時不刻在高速變化,變化到有時候根本是毀滅而不能稱之變化了。所以我當然是很擅長處理不確定性的...吧?

然而2016年彷彿是為了賞我耳光而生。到現在不過四月,她用上了各種手段挑戰我的神經:不確定的資源、不確定的人力、不確定的規格、不確定的deadline;不確定新的功能是否可以套用新規格;不確定新的產品何時可以發佈,或究竟有沒有發佈的一天......好吧至少我們都還活著,世界多美好啊。

跟剛畢業時那個很容易 freak out 的我比起來,現在的我可以忍受同時被100個 ambiguity 圍繞,竟然不至於抓狂,自己都暗暗吃驚(默想自己心理素質大概進步了很多)(或也可能純粹是年紀到了,波瀾不興)。但不管怎麼說,ambiguity 依然令生活隱隱作痛。牠是一頭在房間裡的大象,所有人都無法忽視牠,牠擠壓大家的生活空間,讓每個人都不舒適、心情不快,但是揍牠也沒有什麼用。你就是無能為力。

而,隨著近期各種失控狀況後來都慢慢被順利控制,我發現如果習慣了這隻大象,就會覺得其實牠也沒什麼。牠給大家帶來的心理壓力,遠遠大於金錢或時間的壓力;也就是說,ambiguity 讓你「很煩很煩很煩」,但是沒有什麼殺傷力--事情一樣是事情,並沒有變難做多少。

那些人們看了覺得「好厲害到底怎麼做到的」「怎麼能同時進行這麼多事的」,其中的難點可能就是 ambiguity。事實上,ambiguity 並沒有造成什麼實質的困難;它就像是高山上的一團雲,遠看一大塊模糊不明,走在其中其實一點阻礙也沒有。

並且 ambiguity(竟然)是必然的。只要我們成長,就必然做到更複雜的工作,面對更大的客戶,牽涉更多的組織;隨著規模變大,ambiguity 就變多了。房間裡一頭大象不夠,牠還呼朋引伴,帶上好幾頭。

我(可能會反悔不過)目前覺得,應付 ambiguity 最佳對策就是「把所有不確定性視為一個整體,然後無視它」,投入人力與資源做完目前所有能進行的部分,做完就收手。這有點像 John Nash 看到幻視或幻聽的情況:「我感受到,但是我拿它沒辦法,所以我無視它 and go on with my life.」

上面的影片是混沌擺 chaotic pendulums,以前在台中科博館看到過,為之著迷。是說如果情況無法預測,就退一步欣賞吧。

(原本想找三體運動但是那真的太失控了放不進同個畫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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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我寫了刪刪了寫,真正 post 的時候已經是五月中;之前文中的那些困擾我的混亂因素,到了此時此刻連影子都沒見到了。(而又有新的混亂誕生了)


2016-04-08

關於神經病/ 精神病,或有病


就是病而已。


http://yihan28tw.pixnet.net/blog
很喜歡這個blog,她寫得真好,但我沒辦法讀。她描述的憂鬱太寫實,會讓我想起來病時的恐怖。會陷下去。

不太確定沒有憂鬱體驗的人會不會也一樣,讀了之後能「陷下去」,然後同感我們經歷到的事情。如果可以我很鼓勵大家試試看。

我對現實有一種戒心,這個戒心來自我對幻覺的戒心;我常常都在確認,我看到的東西別人也看到了嗎?我經歷的事情合乎常理嗎?這個世界並不理解我要假裝成正常人就花去多少氣力。如果說出「我比你們看到的要更好...」「如果沒病的話我會更有能力...」,這些話不過是夢話罷了。要做夢的話就真的到另外一個世界去做,這個世界沒有興趣聽。

我喜歡標籤,標籤很好,標籤讓人生變得簡單有效率。客戶愛討價還價,給他貼個「愛殺價」的標籤,以後看到他你就知道要先浮報價格;異性動作輕浮,給他貼個「愛把妹」的標籤,以後看到他你就知道閃遠一點。我自己大量運用了各種標籤,所以不介意世界上充滿了標籤,我只是花非常多力氣,很小心不讓別人把「精神病」貼在我身上,這樣我走跳江湖比較容易。容易很多。

我覺得我現在能做的唯一有正面意義的事情,就是想盡辦法別把病傳給我的孩子。我希望他們成年之後,哪天聽到我說這事,會發出「啊,原來還有這種事啊」的驚嘆。


2016-01-22

冬夜


她參加朋友公司的忘年會,滿場都是不認識的年輕人;菜上到一半,她覺得招呼打夠了,跟主人敬了酒就告辭,離開充滿酒菜氣味的會場。她走到外面敷衍了一下門邊寒暄的人們,在冷雨中招到一台車就把自己塞進去。

這個冬天特別特別冷,滂沱大雨和綿密的冷雨又交替,下個沒停,好像整個城都要結凍一樣。車窗外黑夜中,各種色彩的燈光被雨切割得迷離抽象,她想著剛剛席間談話,好久不見的朋友各自開啟新的事業、新的工作、那些年輕的面孔相互勸酒笑鬧,明明外面是冷得要命的雨夜,會場裡好像不知道壞天氣一樣充滿活力。

她感覺到世界的中心像個巨大的齒輪,肯定又緩慢地離自己遠去,同時碾碎了某些像是骨頭之類、還是性格裡的什麼東西,散落一些堅硬的碎片在地上。她感到自己懸浮在一缸泥水裡,搆不著天也碰不到底。總覺得,不管怎樣,她對這個世界而言再也不重要了。不像以前那麼重要了。

- 我有足夠聰明嗎?
- 我有足夠努力嗎?
- 有足夠成功,或夠肯定自己會成功嗎?
- 我在做重要的事嗎?
- 我成了別人的笑柄嗎?

想著這些,突然發現十年前也有類似的場景,在冬夜雨中的計程車裡,二十幾歲的她們是整個世界最耀眼的那群人。酒、高跟鞋、黑色套裝、紅色唇膏,穿著入時,話語犀利。講的話都是什麼,現在早就不記得了,只記得那群年輕美貌、嬌縱銳利的同伴們,基本上不必任何努力就會得到全世界的目光和追捧;她們根本不怕黑。就算夜黑,幾個女孩抖一抖就能照亮半邊世界。而現在,天色一暗下來,她連自己的輪廓都快要看不見了。

那麼年輕,那麼有力,那麼美。在那個星辰般閃耀的年代,跟她們一起工作多麼開心啊。然後她突然意識到,自己正在走的路是多麼黑、多麼泥濘又孤單,她再也不會有像那樣的夥伴了。再也不會有那樣在幕前無憂笑著閃耀著的時刻了。再也不會有人像她當初那樣少不更事,又那樣和她互相扶持了。不管是通宵加班的夜晚、摸索著奮鬥的時刻、成功之後的歡呼,她都會只是一個人了。

她再也不想去思考那些不可能重現的歡樂日子,但對著窗外的雨,迷離破碎的燈火,她們高傲華麗的過去像是投影在眼前一樣逼人不能不直視。她全身的力氣都陷入了椅背,感到身體裡對逝去時光的喟嘆和惆悵漸漸展開擴大,像一塊溫柔的黑色天鵝絨,把她在冬夜的雨中暖暖地包覆起來。 #



2016-01-16

完整的事實

我覺得,最簡單可以用一句話描述的完整事實就是,完整事實從來都不是一句話可以描述清楚的。

那是因為世界上存在著很多不同的人、組成了不同的族群、各自培養出社會與文化,各自帶有不同觀點和意識形態的緣故。客觀事實可能只有一個,但是由於角度不同,看起來常常像是有不同的很多個。



更困難的是,就算是在各自的族群當中,也存在很大的個體差異,導致有時候個人很難從頭到尾服從特定的族群。他可能大部分時候都遵守A的規矩,有的時候又跟B站在一起。這種行為有很多稱呼:牆頭草兩邊倒、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....

這是應該被譴責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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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有個問題:你是不是一個人類呢?

你可能會覺得答案是顯而易見的,根本沒什麼好爭的;如果有人找你辯論「你究竟能不能算是一個人類」,你還會覺得荒謬至極,根本懶得搭話。不過,這是一個片面的事實,而不是完整的事實。

如果今天全世界就只有196個人,其中人緣最好的女王蜂特別討厭你(或特別喜歡你);於是她告訴大家你不是一個人,而是條狗,而且是她家裡帶來的狗。如果有人不承認,她會大發雷霆哦!雖然同學看到你人模人樣,聽了這話心裡都傻了一下,不過很快的就習慣了。接著整個班級都只好把你當成她家的狗來對待。

為了不觸怒女王,他們小心翼翼見了面也不叫你的名字、盡量不跟你說話、不找你一起吃飯;若問起「我們這裡總共有多少人?」除了你以外,大家會回答195而不是196人。所以對這個班級的其他195個人而言,你不能算是個人。至少他們必需表現得如此,因為沒有人喜歡跟女王蜂對著幹。

而,若不承認自己是條狗,你可能連水也沒得喝。所以你有需要的時候,也會假裝自己是條狗。

可是你明明有血有肉、直立行走還會說人話,去抽血驗驗DNA的話,想必會被判為 Homo Sapiens。照照鏡子,你真的會覺得自己是狗嗎?想必不是。只是因為形勢比人強,我們也是需要吃飯的,所以為了求生存偶爾貶低自己一下。畢竟無論如何,自己作為智人這個客觀的事實其實並不會改變。

我認為這種程度上的通融是可以理解的。

2016-01-11

專業的界限

去年發生了這樣一件事:有個 B2B 客戶在自己的市場呼風喚雨十餘載之後,第一次起心動念想跨入 B2C 市場,於是找到了我們來做市場諮詢;不過可能是第一次僱用顧問服務,過程中同事一直提到,客戶好像不太知道該怎麼「用」 我們的人。

一次會議上,客戶的助理拿出了一份她做的問卷調查報告。根據這份市場調查的結果,這個產品較受女性歡迎、多數受訪者覺得價格偏貴、不過對品質相當滿意、也都願意回購。看來,接下來只要加強曝光力道就好了。

這個問卷調查的受訪者總數?
四人。
所謂「比較受女性歡迎」,是因為四個填寫問卷的都是女性。「多數受訪者覺得價格偏高」,來自75%受訪者——也就是三個人這樣寫。

雖然你以為,只要看到「總樣本四人」這個數字,任何人都會知道前面所有論述、整份簡報全都是無意義的,其實不然。完全無涉市場調查領域的人,可能真的不了解四個受訪者做不出有信度效度的量化研究,也可能不知道市場調查需要一些基礎知識才能進行。

聽到這件事後我一直在想,是什麼原因讓人覺得「這我也會」呢?
隨之而來的問題是,我們自己有沒有在不知不覺中犯了自以為會的錯誤呢?

理科的專業通常都有很明確的分界,例如我知道自己不會設計筆電,ZQ會,我不會寫程式,綸綸會;而商業上那條專業的線為什麼就常常給人踩過來又踩過去的呢?

今天看到這個,莫名覺得滿感人的。

(文字轉自王俊雄FB
有人來信我問一堂文案課多少錢才合理。
這樣說好了,要是我內心的文案大神開課,我會覺得應該是師徒制的比較妥當,而收我二十萬學費我會覺得便宜又合理。
我會不辭艱辛的去上這堂課。我不會算時數。只要他願意讓我問問題就好了。因為我知道我要問什麼,他會給我意見。
但是大部分來信的都不是我,所以絕對不需要這樣的課程。因為我寫文案十七年了所以我可能沒辦法找到我的需要。
但是如果你不是我,請問你想變成怎樣的文案?
比你看到的文案好的文案嗎?我不覺得。
事實是這樣的。
1、文案基本上是一種商業文字,他是最末端的呈現,但是他要有最前端的理解,最過程的洞察,最終使用的經驗,最殘酷的價格與價值呈現。
2、文案是一種巧妙的溝通,你必須不能欺騙,也不能說優點不說缺點,光是這點我就無法讓很多業主接受,所以他們都不會給我案子做。跟我學不太妙。
3、很多業主很怪,他們喜歡在自己顯而易見的優點上故作謙虛,卻在自己分明有問題的缺點上拼命迴避,然後要找到一個會安撫自己的人,我建議他不要找人幫他,看心理醫生就好了還比較便宜。沒錯,好的創意團隊絕對絕對比律師會計師醫師還貴,而且貴上很多。
因為好的行銷創意直接幫你創造財富,律師只是幫你告人或是不讓你被告,會計師只會幫你算錢你沒錢了他就撤了。
創意團隊通常外聘,所以也會落得盈虧無關己身的罵名,但是我的公司不是這樣,所以不會罵到我。
4、文案不是一種文字的耍弄,或是把文字使喚來使喚去好像傭僕那樣的差遣,而是一種接近透明的告白,剩下不透明的那一塊,就是要消費行為發生才發現的那樣的美好。
5、要學當文案之前先學會書寫,是重要的條件。書寫要有資料庫,要知道自己的風格,要瞭解自己跟對象的生活,要知道自己的行業,要懂得時間季節氣候的分別,要知道為什麼甜湯要加薑,千歲為什麼是王爺,要知道的很多,而寫出來的其實很少很少。
6、文案也沒有什麼好教的。因為你就一直寫。寫了之後拿去給你尊敬的人看,相信他的判斷,然後回去寫。
找到你尊敬的喜歡的文案老師最重要。
而前提是你自己愛不愛寫。


作為 PR 七八年,各種文章稿件是沒少寫,文案常常也是湊合著就寫了,從沒想過如果客戶不想湊合,其實有專業的人可以寫(預算和溝通成本是另一個問題,只是從來連想也不曾想到過)。文案這種東西貌似沒有好或不好,大概有對或不對、合拍不合拍、靠譜不靠譜...嘛,有時候好像也沒有這些,只有喜歡不喜歡。所以這東西怎麼能教?或被教?

PR 也是這樣,如果有人想成為 PR,最快的方法不是請教別人或去上課,而是找家正常的 agency,從 AE 開始做起。然而我不知道成為 PR 的好處是什麼,所以通常有弟弟妹妹問我如何成為 PR 的時候我都是很誠懇地說「勸你不要」。

並不是文案或PR這些專業進入了怎樣禪的領域,我想是它們並非學識,而比較像是一種技術。學識可以透過唸書(或Google)取得,但技術則要從操作中 acquire。

因為如此,看到別人寫了不靠譜的文案、做了不靠譜的市場調查也沒什麼好惱怒的,他們正在 acquire 這項技術的路上。只是我們旁邊人看著會覺得有點...辛苦,如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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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好這幾天又發生了一件小事使我陷入兩難。

從我的角度看必定會同意「好的行銷創意直接幫你創造財富」,但有可能別人不這麼認為,我只好把變因消除來實驗試試看。事實上是,我也在找答案。

我看見的這個世界已經因為各種商業與政治變得極度複雜,導致不消除搜尋成本就能獲得商業成功的機率,看似小到難以估計。如果證明其實世界還沒有我想得那麼複雜,也是蠻好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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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辦公室屋頂只要遇到下雨就吵得不得了,真的是不得了,連我女兒歡起來的時候大概都沒這麼吵這麼持久;方便的是 RainyCafe 就沒有開著的必要了 (somebody's doing a better job),但是要把 The XX 開到最大聲才能工作下去。

台北進入了令人惱怒的雨季,又濕又冷。當我在心裡如此埋怨的時候突然想到可以查查倫敦天氣。一看到他們連續七天降雨機率100%、氣溫是3度,就覺得心裡舒坦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