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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5-17

‘Dealing with Ambiguity’



‘Dealing with Ambiguity’

從2016年開始我就一直被這句話挑戰。

如果是以前問我,我大概會毫不猶豫自信回答 "I'm good at dealing with ambiguity.",那是因為我們的工作性質就是充滿了 ambiguity。無時不刻在高速變化,變化到有時候根本是毀滅而不能稱之變化了。所以我當然是很擅長處理不確定性的...吧?

然而2016年彷彿是為了賞我耳光而生。到現在不過四月,她用上了各種手段挑戰我的神經:不確定的資源、不確定的人力、不確定的規格、不確定的deadline;不確定新的功能是否可以套用新規格;不確定新的產品何時可以發佈,或究竟有沒有發佈的一天......好吧至少我們都還活著,世界多美好啊。

跟剛畢業時那個很容易 freak out 的我比起來,現在的我可以忍受同時被100個 ambiguity 圍繞,竟然不至於抓狂,自己都暗暗吃驚(默想自己心理素質大概進步了很多)(或也可能純粹是年紀到了,波瀾不興)。但不管怎麼說,ambiguity 依然令生活隱隱作痛。牠是一頭在房間裡的大象,所有人都無法忽視牠,牠擠壓大家的生活空間,讓每個人都不舒適、心情不快,但是揍牠也沒有什麼用。你就是無能為力。

而,隨著近期各種失控狀況後來都慢慢被順利控制,我發現如果習慣了這隻大象,就會覺得其實牠也沒什麼。牠給大家帶來的心理壓力,遠遠大於金錢或時間的壓力;也就是說,ambiguity 讓你「很煩很煩很煩」,但是沒有什麼殺傷力--事情一樣是事情,並沒有變難做多少。

那些人們看了覺得「好厲害到底怎麼做到的」「怎麼能同時進行這麼多事的」,其中的難點可能就是 ambiguity。事實上,ambiguity 並沒有造成什麼實質的困難;它就像是高山上的一團雲,遠看一大塊模糊不明,走在其中其實一點阻礙也沒有。

並且 ambiguity(竟然)是必然的。只要我們成長,就必然做到更複雜的工作,面對更大的客戶,牽涉更多的組織;隨著規模變大,ambiguity 就變多了。房間裡一頭大象不夠,牠還呼朋引伴,帶上好幾頭。

我(可能會反悔不過)目前覺得,應付 ambiguity 最佳對策就是「把所有不確定性視為一個整體,然後無視它」,投入人力與資源做完目前所有能進行的部分,做完就收手。這有點像 John Nash 看到幻視或幻聽的情況:「我感受到,但是我拿它沒辦法,所以我無視它 and go on with my life.」

上面的影片是混沌擺 chaotic pendulums,以前在台中科博館看到過,為之著迷。是說如果情況無法預測,就退一步欣賞吧。

(原本想找三體運動但是那真的太失控了放不進同個畫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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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我寫了刪刪了寫,真正 post 的時候已經是五月中;之前文中的那些困擾我的混亂因素,到了此時此刻連影子都沒見到了。(而又有新的混亂誕生了)


2015-11-16

村民與惡龍

前陣子在一篇時事評論裡讀到一個寓言,大意是這樣:

村外的城堡裡住著一隻貪財貪色的惡龍,長期強迫村子進貢金幣和美女給牠,村民苦不堪言。時不時有充滿正義感的年輕勇者去討伐惡龍,但都無一生還。有次一個村民偷偷跟在勇者後面進入了惡龍的城堡,看見勇者拿著利劍,三兩下就殺了惡龍;但當勇者踩在惡龍的屍體上,看著如山堆積的金銀財寶,他就坐了下來,慢慢長出鱗片和利爪,變成了一隻龍。


我覺得這個寓言寫得深刻,不過最近突然發現,這故事還有其他的可能性。

先不管勇者是不是真的起了變化,或他變成了惡龍、好龍、還是其他的什麼東西,也有可能是,跟著進來的村民一看,哇他住在城堡裡、坐擁金山銀山,這肯定是隻惡龍嘛。


是說人家就是個村民,你要跟他計較什麼呢?

2015-11-11

吉永史

我非常喜歡吉永史。心情不好的時候拿她的作品出來看一下,就會覺得這世界其實充滿了溫情,每個人都為他人著想,煩惱在能力可及的範圍基本都能解決。

可以說她的作品是某種......類似對現實的信心的攜帶電池,那種感覺。


不過我今天終於發現,吉永史的作品當中沒有笨蛋的存在。也就是說,她的世界之所以非常美好,可能就是因為缺少笨蛋;又或者她其實在告訴我們,就算是在那麼溫柔的世界,依然是容不下笨蛋的。

(我是否把一個成熟溫柔的作者解讀成了個性跟我一樣惡劣的傢伙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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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9-27

只是感想


不要弄錯了,

所謂「把人生搞得一塌糊塗的人」不是指輟學、失婚、或在家裡蹲的人,

是花了大把時間追求對自己而言不重要的東西的人


失敗和犯錯可能總有一天能被彌補/原諒,但是浪費時間絕對不會。

2012-09-26

Fundamental



搭火車去上班的路上讀著接下來要寫推薦文的書(其實不用讀完也可以寫的--但這本真是深得我心乾脆先把它看完)、吃著 belvita 餅乾當早餐;車窗外是倫敦入秋之後沒完沒了的雨,火車裡擠著各色面無表情心裡在咒罵天氣的 Londoners.

最近一兩個月忙到暈頭轉向。阿福 Maymay 上次笑我說,我這麼忙,根本也沒有好好享受倫敦生活,還不如回台灣。我心裡其實也說不清楚到底是喜歡這個國家什麼地方,硬要過著在兩個時區工作的生活也覺得值得留下來。但是總隱隱覺得,就算只是糟糕的天氣、老舊的火車、我的 Kindle 跟早餐餅乾之類現在看來微不足道的小事,也已經漸漸成為我的一部分--而就算我未來離開了,去了別的地方發展事業或是結婚生子之類的,到哪一天回頭看的時候,這些小事總會變成"使我之所以是我"的、根本而 fundamental 的元素之一吧。


Btw 我愛死我的 kindle 了...best invention ever!!